友邦再發聲明 指無更改客戶保險契約

社會

發布時間: 2017/02/22 21:35

最後更新: 2017/02/22 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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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邦保險早前向私家醫生發信,指病人住院需符合「醫療所需」定義,遭香港醫學會批評。(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友邦香港近日向多名私家醫生發信,指病人住院需符合「醫療所需」定義,才會批出醫療保險住院費用賠償。

友邦香港再度回應事件,強調並無更改客戶的保險契約,指判斷及解釋何謂「醫療需要」是醫生的職責,並非病人責任,該公司尊重醫生專業,同時希望醫生是以合理、充份、並符合專業「醫療需要」的判斷,為病人提供充足和清晰的資料及選擇。

友邦指,假若主診醫生認為客戶住院為「醫療需要」並能提供詳細及合理解釋,定必根據保單條款作出賠償,如果最終未能取得詳細解釋留院的理由,會先根據一般醫院及非醫院的日間手術中心收費作出合理及慣常賠償,在收到後補相關文件後,再為理賠申請作重新評估,評估過程又會向內部及顧問醫生就索償「醫療需要」方面的定義,提供專業獨立的第三方意見,導致拖慢理賠時間。